“中国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第三期
研修者招募通知
主办方
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瑞典发展合作
一、 意义和目的
中国于2008年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批准公约后,中国相应地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这标志着中国残障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新的时期。近年来,我国对残障议题高度重视,通过了新的法律和政策,并积极参与国际层面的交流与对话。2010年8月,我国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了国家履约报告。2012年9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在日内瓦就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接受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审议。但从整体上,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与国际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残障者在参与决策和平等享有权利上仍然面临障碍,全社会对于残障的观念亟待转变。因此,基于权利视角的残障研究是指引我国相关决策和实践之必需。
实证研究是进行有效政策倡导的关键。我国目前以《公约》为框架,基于权利视角的残障实证研究尚不足够。同时,这一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涉及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需要不同学科的研究者进行紧密合作。此项目即旨在通过对研究者进行能力建设,组成多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基于权利视角的残障实证研究,为我国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做出贡献,保护和实现残障者的权利。
二、 项目简介
2012 -2014年,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了中国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两期共招募了共约40名不同专业背景的青年研究者,他们来自政府部门、学术界、社会组织(包括残障人自组织),在项目期间研习残障权利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实证研究。项目第一期的大部分成果收录于2014年出版的《残障权利研究(第一卷)》中。该书是国内第一本具有鲜明权利视角、综合运用多学科方法、突出实证性的残障权利研究集刊。2014年底,瓦伦堡研究所和武大公益法中心主办了“残障、权利与正义”大会,第二期项目团队的研究成果和部分大会论文将于《残障权利研究(第二卷)》(2015年即出)中呈现。 通过参与研究项目,研究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研究合作关系,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一个致力于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的平台也正在建成。
三、 机构简介
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成立于1984年。研究所致力于通过研究、学术教育、信息传播和机制发展,推动人权与人道法得到普遍尊重。研究所附属于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拥有北欧最大的人权图书馆等研究资源。应中国外交部的邀请,研究所1990年代中期起在中国开展合作项目,由瑞典发展合作提供支持。1996-2000年间,研究所为来自中国司法部门的高层官员,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及监狱工作人员举办了人权培训课程。2001年,研究所在北京设立了项目办公室,并开始全面实施侧重于支持中国学术界及司法部门的人权项目。欲进一步了解研究所其它信息,请见研究所网站:www.rwi.lu.se 。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公益法中心”)系武汉大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成立于2007年9月。中心成立的灵感来自于公益法运动、“法律与发展”运动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发展性法律”运动等。具有80余年历史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镇之一。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历史上,全体师生一直坚信法学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等实践教学的蓬勃发展即说明了这一点。秉承这种理念与传统,我们创办本中心,以法学为基础,以公益、发展和人权为切入点,提倡并从事跨学科研究、从实践出发的研究、有“质感”的研究。自2010年起,公益法中心连续三年受邀写作中国《人权蓝皮书》中有关残障权利的篇章,目前三册皆已出版。武大公益法中心的其它信息请见:www.pidli.org。
四、 内容与方式
本项目拟招募一支由青年学者(包括社会组织中的研究者)构成的多学科残障权利研究团队,并通过一系列活动,加强成员间的研究合作,提升参与者残障权利研究的水准。
1. 招募人数:约15人。
2. 项目周期:10个月。
3. 能力建设研修班:本项目将支持研修者参加:
1)身心障碍与权利平等夏季课堂(第一期课程,英文授课):2015年6月1日至6日,由香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办。研究团队成员将有机会与两岸三地以及国际上残障权利领域的顶尖专家研讨《残疾人权利公约》,切磋分享残障权利研究和行动的经验。欲了解关于该课堂的更多信息请至香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hkuspace.hku.hk/prog/summer-institute-disability-rights-equality;
2)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方法工作坊:2015年6月7-8日,香港。此工作坊旨在与研究团队成员分享开展残障权利实证研究的方法及相关研究伦理,促成合作研究。
4. 项目支持:
1) 团队研究:我们鼓励并支持入选研究者根据其研究旨趣组建团队,发挥不同专业背景的特长,就某一问题开展研究,合作撰写研究论文。
2) 研讨会:本项目将举办并推荐研究者参加国内外专题研讨会,使其有机会与各界人士交流研究成果。
3) 出版:由武大公益法中心主办的《残障权利研究》对研究者在本项目下的研究成果有排他的优先用稿权。
4)网络资源中心:本项目下配套建设残障网络资源中心,为研究者提供研究资源,并推广和发布研究团队的相关成果。
四、 权利与义务
在项目活动期间,研究团队成员可以获得以下机会:
1. 与国内外残障研究领域专家建立联系;
2. 与团队成员建立互相学习的伙伴关系;
3. 参与残障权利研究和多学科研究方法培训和研讨会。
为保证研究团队的质量和项目的顺利进行,申请者在申请时须签署承诺书,郑重承诺,一俟入选,将履行下列义务:
1. 全程参与项目活动,包括研修、培训、研讨等;
2. 按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包括按时提交论文研究计划、论文摘要和完整的论文等;
3. 接受国内外专家关于课题研究的指导,遵循研究伦理,并保证研究的原创性;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在作者保有相关著作权的前提下,需同意项目主办方指定的编者在结集出版时对其研究成果行使汇编权;
5. 接受并配合项目主办方的其他各项安排。
五、 遴选程序
1. 申请条件:
n 有志于残障权利研究的青年学者(博士毕业5年内)、社会组织研究人员和拟以残障权利为题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等均可申请。
n 申请者的专业不限,社会学、心理学、医学、人类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人士均可报名。
n 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能听懂以英语进行的有关残障的学术讨论,以有效参加香港暑期课堂及其他学术活动。
n 同等条件下有相关研究经验者和残障人士将获得优先考虑;具有性别视角的研究计划将获得优先考虑。
2. 研究议题:
本项目鼓励申请人从以下所列议题中选取研究方向:
- 残障与司法保护(参见《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二、十三条、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第八届会议就中国初次报告通过的结论性意见第21-24段)
- 残障与性别、家庭暴力(参见《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六条)
- 工伤与职业病致残者权利(参见《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十七条)
如有其他的研究兴趣,并具备一定的研究经验和成果,请在申请表中阐明。
3. 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提交填写完整并由申请者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附)及支撑性文件(见申请表)一份,并于2015年03月08日(周日)之前发送至 pidliwhu@gmail.com。项目咨询委员会专家及项目主办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申请人员所提交的各项信息,综合考量申请人员的学科、机构、所在地域、性别和年龄等方面因素,认真考虑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作出公平的遴选决定。主办方将不迟于2015年3月31日(周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通知申请者其申请结果。
六、 注意事项
以上项目活动的开展均依项目资助方的资金确认为准,并且随着项目的深入展开,以上项目计划及活动的部分细节可能会随项目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而作调整。
为了扩大申请范围,欢迎将此通知和申请表转发至您认为感兴趣的机构或个人。如您有任何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本项目,请咨询我们(邮箱: pidliwhu@gmail.com, 电话: 13554238930)。欢迎大家踊跃申请,让我们为促进和保障残障权利而共同努力!
申请表下载:
申请表_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第三期.doc (120.50 KB)
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