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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9-03 10:28:00来源:PIDLI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为贯彻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教育的宣传能力,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制日报社共同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教育的宣传能力,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制日报社共同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PIDLI)与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在我校同学中开展本次活动作品的征集。
一、评选范围:
各类宣传法律援助、面向公众提供法律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品。
二、评选项目包括: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且主题鲜明、创意新颖;需与法律援助宣传密切相关。
(一)是平面类。
1、宣传图片作品,即以图片为主要表现形式,可辅以文字,包括招贴画、连环画、漫画等;
2、文字资料作品,即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可辅以图片,包括公益广告、宣传手册、折页、口袋书等;
3、宣传实物作品,即将宣传主题赋予实物载体的宣传作品,包括书签、扇子、明信片、水杯、环保袋等;
4、其他平面类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品,包括公益广告、歌曲、文艺节目等法律援助文化作品。
【作品格式】提交成品样稿(或样品)及可用于互联网发布的电子文档一份,文件存储格式为JEPG(分辨率应大于1024*768)。
(二)是视、音频类(flash、公益宣传视频短片等)
介绍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具体规定、程序申请流程的视、音频类作品;以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文艺、文学作品。
【作品格式】提交DVDCD光盘。
(三)是创意类。即能够较好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突出公共法律教育功能、展现法制宣传主题的创意、想法或者意见、建议。
【作品格式】提交电子文档。
三、评选推荐方式
全国评审分为推荐、初评和定评三阶段。我们将从征集的参赛作品中择优作为湖北省的初评推荐作品,由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直接推荐直接参与全国评审。我们将优先推荐音视频类及创意类作品。对于获得推荐的作品将得到组织单位的奖状及奖品。
欢迎全校同学踊跃参与,作品递交截止时间截止925日。投稿电子邮箱:office@pidli.org,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480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3733,联系人:丁鹏。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    
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09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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