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机构
我们是谁
衡平机构
Equity and Justice Initiative
核心项目
1. 政策研究与法律倡导
2. 公共传播与能力建设
3. 策略性诉讼
4. 支持自倡导(中国精神医学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
机构网站:www.ejicn.org
精神病人权利网站:www.mdrights.org
衡平机构2010-2013项目集锦
主要工作
1. 《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国内首部由民间独立NGO对精神病收治制度提出批评的报告,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与回响,成功消除议题敏感性与边缘化;
2. 推动公共讨论
通过报纸、杂志、新媒体、影视及出版物,推动社会讨论,促成社会共识;
3. 策略性诉讼
通过披露或介入一系列精神病收治滥用个案,如邹宜均案、彭宝泉“被精神病”、徐武强制住院四年、深圳护士被秘密诊断、徐林东被关六年、打工者郝雷死于精神病院、重庆周荣焱被迫流亡十二年、福建金铺老板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北京女工程师因自由恋爱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等影响性案件,提高社会意识,揭露制度缺陷,推动精神医学议题向权利话语转换。
4. 律师手册
EJI以真实个案经验为基础,编印了《精神病非自愿医疗案件办案攻略》,为律师代理精神病人权利案件提供指引;
5. 社群赋能
EJI支持精神医学使用者与幸存者自主互助、自倡导。
推动法律改革成效摘要
1. 《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 改变立法宗旨——从医学视角,到权利保护视角;
—— 不得强迫精神病检查条款,增加;
—— “无危险不收治”法治原则最终确立;
——“扰乱或威胁公共秩序”收治条款,已删除;
——“不住院不利于治疗”收治条款,已删除;
—— 知情同意权的限制条件,已删除;
——精神障碍患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已增加;
2. 《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2013年1月1日修正案生效):
新增“强制医疗程序”,将犯罪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从警察决定,改为法官决定;
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3. 《民事诉讼法》修订:
衡平机构指出,《精神卫生法》架空《民诉法》的行为能力宣告程序,提出两法衔接建议,保障精神障碍者独立诉权,遗憾《民诉法》未有修改。但五位精神医学幸存者寄信全国人大的修法建议,全文录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释义》,问题获人大重视。
获奖情况
1.2011年,衡平机构被评选为2011年“南方致敬-年度公益组织”。
2. 2012年,拒绝“被精神病”修法行动被评选为 “责任中国-2012 公益行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