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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中心第十六期简报

时间:2015-07-01 10:05:13来源:PIDLI 作者:PIDLI 点击:
公益法中心第十六期简报(2015年6月)

1.项目主管黄钟赴上海参加“中国在非洲和平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研讨会

  6月3日,项目主管黄钟参加由“更安全世界”主办的“中国在非洲和平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研讨会。20多位中国和非洲学者,以及“更安全世界”的研究人员参会,就中国在解决非洲冲突的根本原因中的作用、东部非洲未来的和平与发展、改变全球权力关系与促进全球治理、第六届中非合作论坛如何帮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黄钟做主题发言,强调中国应当重视海外投资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并实现从传统企业社会责任到基于权利路径的负责任投资的改变。

 

  2. 参加香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残障权利与平等”暑期班

  6月1-6日,中心主任张万洪、项目主管高薇、刘晗煦赴香港参加由香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办的“残障权利与平等”暑期班。本次暑期班邀请了国内外残障领域的法律学者、实践者和社会学者等就残障权利议题进行分享,以《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框架,重点探讨了《公约》的重要原则和条款及各地促进残障权利实现的经验,来自大陆、香港和台湾等地的三十余名高校学者和残障组织实践者参与了学习与讨论。

 

  3. 主办“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方法工作坊”

  6月8-9日,中心于香港主办“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方法工作坊”。2015年,中心招募14名来自高校、地方残联和民间残障组织的研究者,加入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团队,致力于在中国推进以权利为基础的、基于实证的多学科残障研究。来自厦门大学和复旦大学的老师介绍了社会研究方法和残障研究的路径和方向,研究者也分别就各自的研究计划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4. 项目主管高薇协作武汉市爱特特殊儿童教育培训中心“残障平等意识”工作坊

  6月13-14日,项目主管高薇参与协作由国际劳工组织支持、武汉市爱特特殊儿童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残障平等意识”工作坊,来自“爱特”教师和学生家长共计20余人参加了这次工作坊。此次工作坊主要内容包括探索残障的概念及模式、介绍与残障相关的基本法律框架、讨论如何为残障者提供合理便利、以及如何在“爱特”实施残障者融合等。

 

  5. 项目主管刘晗煦赴加拿大参加国际人权培训项目

  6月7-27日,项目主管刘晗煦赴加拿大参加由Equitas主办的国际人权培训课程。该项目自1980年代开始,已经持续36年,覆盖超过130个国家的3000多名人权教育工作者。为期三周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权教育方法、国际人权机制、人权教育的监测和评估等。

 

  6. 项目主管丁鹏赴泰国参加“公益机构第二期领导力培训”以及“2015年第二届亚洲志愿法律服务论坛”

  6月20-22日,项目主管丁鹏赴泰国参加“公益机构第二期领导力培训”,深入学习有关“行动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并于23-24日参加“2015年第二届亚洲志愿法律服务论坛”(Asia Pro Bono Forum),与亚洲地区同行交流律师、社会组织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合作推进实现司法正义的经验。 

 

  7. 项目主管丁鹏应邀与咸宁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交流

  6月26日,项目主管丁鹏应咸宁市司法局邀请,前往当地为70多位司法所所长授课,他以“依法行政与基层治理创新”为题,与大家分享了有关善治、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考,以及社区法律赋能(法律明白人)对于基层治理创新的可能意义。

 

  8. 参加国立爱尔兰大学“国际残障法暑期班”

  6月22-26日,中心主任张万洪与项目主管高薇赴爱尔兰高威参加由爱尔兰国立大学“残障法律与政策中心”主办的第七届“国际残障法暑期班”,来自世界各地约90名学者、政府官员和残障组织实践者参加了此次活动。本届暑期班的主题是“残障权利与融合发展”,主要探讨了在国际发展项目中,如何确保项目设计和实施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考虑残障者的需求,实现残障者融合,共享发展成果。


 

我无所期待,无所怠慢 

如果十月安慰我,就允许五月烫伤我

——余秀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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