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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授予理查德·卫斯伯(Richard H. Weisberg)荣誉教授

时间:2009-04-03 11:04:00来源:PIDLI 作者:管理员 点击:
2009 年 1 月 9 日 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授予理查德卫斯伯( Richard H. Weisberg )荣誉教授仪式暨学术讲座在我院 209 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有冯果副院长、秦前红教授、张万洪副教授、陈风老师。聘任仪式由张万洪副教授主持。张万洪副教授首先介绍了与会嘉
  

200919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授予理查德·卫斯伯(Richard H. Weisberg)荣誉教授仪式暨学术讲座在我院209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有冯果副院长、秦前红教授、张万洪副教授、陈风老师。聘任仪式由张万洪副教授主持。张万洪副教授首先介绍了与会嘉宾,并以曾受教于卫斯伯教授的学生的身份,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卫斯伯教授的学术成就和地位。卫斯伯教授是美国卡多佐法学院的创院人之一、美国“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先驱和权威、《法律与文学》杂志主编以及美国法律与人文学会主席,兼任全美人文基金会(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康奈尔大学人文学会(the Society for the Humanities of Cornell University)、美国学者理事会(the 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洛克菲勒基金会(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等多间机构的理事,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并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卫斯伯教授分别于1988年和2009年获古根海姆(Guggenheim)奖和法兰西共和国最高军团荣誉勋章 ( the Legion of Honor, the highest decoration given by the French Republic)。张老师介绍完卫斯伯教授的成果和事迹后,冯果副院长代表肖永平院长为卫斯伯教授颁发了聘书,并对卫斯伯教授受聘为我院荣誉教授表示祝贺。

聘任仪式结束后,卫斯伯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中美诽谤法比较”的讲座。教授首先概括比较了中美诽谤法的异同,接着结合几个经典案例重点讨论了死者的名誉权以及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名誉权等问题。教授渊博的学识、深入浅出的讲解、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同学们奉上了一份丰盛的精神大餐,也让同学们拓展了思维,开拓了眼界,对相关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踊跃提问,卫斯伯教授为大家一一作了解答,秦前红教授进行了点评。整个活动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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