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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成立

时间:2009-03-15 10:14:00来源:PILDI 作者:管理员 点击:
2008 年 1 月 4 日 晚,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 Wuhan University Public Interest and Development Law Institute, PIDLI )成立招待酒会在汉口吴家花园举行。 招待酒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楚龙强主持。中心执行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
  

200814晚,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Wuhan University Public Interest and Development Law Institute, PIDLI)成立招待酒会在汉口吴家花园举行。
招待酒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楚龙强主持。中心执行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万洪首先对各位嘉宾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就机构筹备工作及机构使命进行说明: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系武汉大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成立于20079月。中心成立的灵感来自于公益法运动、法律与发展运动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发展性法律”运动等。同时,中心的最初努力与机构创设都源于对中国9亿农民权利现状和发展前景的关注。
中心挂靠武汉大学法学院,并以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为依托,中心多数研究人员同时也是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中心设有掌舵委员会,委员均为声名卓著、倍受尊敬的法学教授,他们决定中心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在掌舵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有关公益与发展的法律研究、教学、出版和倡导。中心已从事、正在从事和将从事的具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宜:举办公益与发展圆桌讲座/论坛;开展公益法培训;开设新型法律诊所课程;鼓励和支持有关公益和发展的法学研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


尔后,武汉大学社科部副部长谭玉敏女士宣读学校关于成立该中心的文件,并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建伟为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和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林莉红教授,分别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和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对新机构的成立表示祝贺。此外,美国驻汉领事馆总领事白小琳女士,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主任马兰娜女士分别致辞,庆贺机构的成立,盛赞机构支持者的远见卓识,期许机构工作的更大成果。
这是一个充满朝气、大有可为的团体。一群年轻的法学教师,在学校领导和资深教授的支持和关照下,以这样一个机构为平台,整合法学院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优势资源,投身于公益法运动,关注农民问题,一方面,可以为青年学子的实践开辟更广阔的天地,可以为青年教师的科研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可以让每一个优秀的法律学人,都运用自己的智识,积极投身于保障公民权利与公共利益的伟大事业,为了规则治理下的和谐社会,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独特力量。
良辰美景,贤主嘉宾;言笑晏晏,几多欢情。举杯相邀,同道中人;携手并进,共许前程。让我们一起见证这个机构的新生与成长,一起期待这些行动者的创获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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